《2025年市促经济10条措施》已经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1.推动农牧业健康发展。农民委托村(组)集体经济组织、服务型农民合作社、专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全环节社会化托管服务(“耕、种、防、收”)的给予每亩100元的补贴;“机收”单环节粮食作物的给予每亩40元的补贴。向企业、合作社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出售200斤以上自产青稞原粮的农户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种植合作社、种植企业等种植主体,给予每斤0.3元的补贴。支持从事生鲜乳收购的企业、合作社、家庭农牧场等涉农经营主体收购生鲜乳,给予每吨2000元的补贴。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解释及牵头实施,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具体实施〕
2.助力工业提质增效。当年工业总产值增加500万元以上,且增长5%-10%、10%-15%、15%以上的,分别按照增量的2%、4%、6%给予补贴,新增投产企业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00万元以上的,按照增量的2%给予补贴(规下工业公司以营业收入代替工业总产值做申报)。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〔市经信局负责政策解释及牵头实施,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具体实施〕
3.支持工业产业补链。推动工业产业链优化升级、提质增效,对工业生产企业采购额(不含税)达200万元以上,且采购方企业当年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%以上的(新增投产企业当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00万元以上),一次性奖励20万元。〔市经信局负责政策解释及牵头实施,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具体实施〕
4.做强特色产业单品。对藏医药、食饮品、民族手工等单个轻工业产品营销售卖收入达到1000万元、2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、3亿元的企业,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、50万元、70万元、100万元、150万元。有多个产品的,每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不超过200万元。〔市经信局负责政策解释及牵头实施,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具体实施〕
5.实施消费满减优惠。面向餐饮、商超、零售、成品油和林卡等发放消费券,采用支付立减、消费返券等模式提升消费体验,消费满200元减(返)40元、满300元减(返)60元、满500元减(返)100元。在连续入住酒店民宿满3晚以上的游客,可享受住宿满减优惠,满500元减50元,满1000元减150元,满1600元减400元,满2000元减500元,满2400元减600元。〔市商务局、文旅局负责政策解释及牵头实施,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具体实施〕
6.挖掘汽车、家居和住房消费潜力。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,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按照《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》实施,汽车单独购新补贴标准如下:5万元以下补贴4500元,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补贴6500元,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补贴8500元,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补贴10500元,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补贴12500元,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补贴13500元,40万元以上补贴15000元,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,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2000元补贴。开展家电、家装厨卫、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活动,“两新”政策之内产品按照《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》实施,“两新”政策之外产品补贴20%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给予房屋实际成交价款8.2%的补贴,最高不超过19万元(含自治区购房补贴)。〔市商务局、住建局负责政策解释及牵头实施,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具体实施〕
7.优化预售资金监管。房地产企业可用商业银行保函置换同等额度预售监管资金,置换金额不允许超出监管账户中确保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的30%。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由工程建设资金的1.1倍调整为1倍。〔市住建局负责政策解释及牵头实施,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具体实施〕
8.给予旅行社奖励。对全年接待区外游客人数达5000人次以上的前三名旅行社,分别给予10万元、8万元、5万元的奖励。〔市文旅局负责政策解释及牵头实施,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具体实施〕
9.开通拉北环线免费有氧直通车。在相关平台预约购买纳木措门票的拉北环线游客,可免费预约乘坐有氧直通车〔-纳木措(思金拉措)-,-扎叶巴寺(尼木吞巴)-纳木措(琼穆岗嘎)-热振森林公园-,-思金拉措-林周农场-纳木措-蓝色天国-等〕。〔市文旅局负责政策解释及牵头实施,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具体实施〕
10.培育壮大市场主体。依据统计联网直报平台,对执行统计月报的每月零售额(餐饮额)增长15%及以上,增量规模前20名的贸易单位,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。对执行统计季报的零售额(餐饮额)同比增幅超15%(不含)的贸易单位,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。对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〔市商务局、发展改革委负责政策解释及牵头实施,各县(区)、功能园区具体实施〕
上述措施执行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者上级政策调整,以上级政策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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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“政民信箱”是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、县(区)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。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,市、县(区)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、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,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、县(区)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明显问题的重要渠道,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。真诚欢迎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,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。
1、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、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。
信件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,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:
1、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,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。
2、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,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提出。
3、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,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。
4、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,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,不予受理。
1、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,涉及市政建设、居民生活、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,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(区)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,以便得到及时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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